农业农村部加强动物诊疗管理,规范行业秩序
AI导读:
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加强动物诊疗管理,规范诊疗秩序,2025年9月1日起启用新许可证,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监管,压实机构责任。
人民网北京7月3日电 (方经纶)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2025年9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的动物诊疗许可证。
近年来,我国动物诊疗行业特别是宠物诊疗行业快速发展,有力促进了动物防疫工作和宠物经济发展,但未经许可从事动物诊疗、诊疗活动不规范等情况仍时有发生。
通知提出,发证机关要严把动物诊疗准入关口,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条件和程序,规范开展动物诊疗许可审查。2025年9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的动物诊疗许可证,证书样式和填写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动物诊疗许可证》(C 0401—2024)标准执行,证书编号、防伪二维码等信息以及证书版式文件通过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模块自动生成,提高制证的规范性和便利性。鼓励各地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换发新证。督促辖区动物诊疗机构及时做好本机构聘用执业兽医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尽备。
通知强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动物诊疗活动监督管理,压实动物诊疗机构责任,全面落实信息公示、人员管理、处方行为、用药管理、诊疗废弃物处置、年度报告等制度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辖区动物诊疗领域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及时曝光动物诊疗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通知要求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升级完善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和“全国兽医队伍信息管理”模块功能。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摸清辖区动物诊疗机构现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依法备案的执业兽医信息全部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准确全面,并在后续工作中实行动态管理。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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