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明确列出主体,特定政务平台展示更多信息。非政务平台取得许可的服务形式发布的新闻信息可作为转载来源,许可情况可通过国家网信办官网查询。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明确列出稿源单位主体,涵盖报纸、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不再一一展示其公众账号、应用程序等具体服务形式。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等政务发布平台和省级政务发布平台会明确展示其官方网站、微博公众账号、微信公众账号、应用程序。

  对于稿源单位(除特定政务发布平台外)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应用程序、网络直播等服务形式发布的新闻信息,皆可作为新闻信息转载来源。相关许可情况,可通过国家网信办官方网站(www.cac.gov.cn)——“全国网信政务办事大厅”版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入口进行便捷查询。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