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追溯码新政生效,医保结算需扫码
AI导读: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7月1日起所有医保定点机构销售药品时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否则无法进行医保结算。到2026年1月1日,所有医药机构必须实现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无码药品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新政,所有医保定点机构销售药品时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否则无法进行医保结算。
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能看到一串标识有“药品追溯码”字样的辨识码,通常由数字、字母和符号组成,被官方定义为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它的核心价值在于唯一性,国家医保局在政策解读中指出,“一盒药只能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如果重复出现,就可能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被串换销售的问题”。
通知明确,7月1日起,医保定点机构销售药品需扫码才能医保结算;此前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可暂存“无码库”过渡结算。到2026年1月1日,监管将全面升级——所有医药机构必须实现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届时,无码药品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不过,政策也考虑了特殊情况。住院拆零药品、中药饮片和中药颗粒因使用特点特殊,暂不纳入追溯码要求范围。
自2024年起,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采集药品追溯码数据达398.85亿条。现阶段,“买药先验码、卖药必扫码”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认知与共识,全国范围内每天约有500万人次的消费者利用药品追溯码进行药品真伪查询,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