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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尊重商业保险公司市场主体地位。

  7月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指出,商保创新药目录将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组织制定。为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且程序基本一致,企业可自主选择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目前,两个目录的征求意见稿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中,很快就会与公众见面。

  黄心宇进一步强调,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在调整过程中的关键区别在于,前者将充分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方案制定、专家评审、价格协商等关键环节,保险行业专家将深度参与,并对药品准入及价格协商拥有重要决策权,这将有助于推动创新药市场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