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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从部门协作、目标确定、泄放调度、监测预警、监督评估五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旨在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维护河湖健康。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欧阳易佳)近日,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实施《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对生态流量管理部门职责、管控指标确定、泄放与调度、监测与预警、监督评估等5方面作了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明确了各级部门河湖和水工程生态流量管理职责;二是严格目标确定与调整,细化了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等工作程序;三是严格泄放和调度管理,明确了落实生态流量保障的具体措施;四是健全监测预警体系,要求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体系建设;五是强化监督评估,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生态流量管理责任。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全面开展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切实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