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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消息,上海市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第1-12个月增至2305元/月,第13-24个月及延长领取标准也有相应调整,以更好保障失业人员生活。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曾庆怡)6月27日,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上海市自2025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重要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50元,调整到230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4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650元/月。此次调整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深切关注。

  文:曾庆怡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