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于绍文被开除党籍公职
AI导读:
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于绍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其违反多项纪律,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于绍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绍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执纪违纪,泄露纪律审查工作秘密;违规办理虚假身份证;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公司经营、规划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绍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于绍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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