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风险管理新规发布,12月1日实施
AI导读:
6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消费品安全风险管理第1部分:导则》,新规将于12月1日实施,从三方面强化风险管理要求,以应对新技术带来的安全风险。
6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消费品安全风险管理第1部分:导则》,这一新规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为消费品安全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指引。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消费品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产品形态日益多样,消费场景持续拓展,安全风险呈现复杂化、动态化特征。新标准立足行业发展新趋势,重点从三方面强化风险管理要求:一是新增“关注新产品”原则,聚焦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技术及新材料应用场景,明确要求对新兴技术、材料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实施动态识别与评估,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二是扩充“危害源类别”内容,系统梳理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各类危害源,为全面识别潜在安全隐患、制定分级防控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消费者安全。三是强化“监督和改进”机制,规范风险管理记录的核心要素,细化评估与监测指标体系,确保风险管理措施有效落地并持续优化,提升行业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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