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本文深入阐述了国家“江河战略”的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保障江河安澜、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江河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改善、水文化传承及保护治理机制等,旨在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人水和谐共生。

  为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等治水思路,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传承弘扬水文化,健全江河保护治理制度,形成人水和谐共生的江河保护治理格局。

  主要目标是: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江河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文化繁荣发展,江河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二、全力保障江河安澜

  (一)构建流域防洪减灾新格局。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科学确定不同江河流域防洪减灾思路举措,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二)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健全由水库、河道及堤防等组成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推进防洪水库建设,提升已建水库防洪能力。

  (三)构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体系。优化气象水文监测站网布局,提高暴雨和洪水预报精准度。

  (四)健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体系。依法严格落实洪涝灾害防御责任,构建科学专业的决策支持机制。

  (五)强化洪涝灾害风险防控。加强流域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完善洪水风险图,有序引导人口、产业向洪水低风险区迁移。

  三、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等,完善水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七)全方位提升节水水平。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

  (八)科学配置江河流域水资源。加强河湖水资源动态监测分析,推行优水优用、分质供水。

  (九)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充分挖掘现有水源调蓄工程供水潜力,加快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

  (十)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加快推进西南地区水电基地建设,巩固提升长江黄金水道等航运主通道功能。

  四、加强江河水生态保护

  (十一)强化江河流域生态功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基础。

  (十二)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坚持一河一策,北方地区以解决河流断流为重点,南方地区以改善水动力条件为重点。

  (十三)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加大对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力度,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十四)建设江河绿色生态廊道。推进河湖库岸线和滩区生态整治,严格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十五)推进河口及三角洲生态保护。强化大江大河入海河口管理,加强河口及三角洲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

  五、持续改善江河水环境

  (十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及安全评估。

  (十七)加强江河水环境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重要河湖生态保护治理。

  六、传承弘扬水文化

  (十八)保护水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以江河为纽带的水文化,加强水利遗产保护。

  (十九)传播水文化。深入挖掘水文化内涵与时代价值,实施水文化传承创新工程。

  七、完善江河保护治理机制

  (二十)进一步强化全流域管理。按照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

  (二十一)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发挥省级总河长牵头抓总作用,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

  (二十二)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水利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二十三)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完善涉水法律法规制度,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二十四)强化科技赋能。加强江河保护治理重大问题研究,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八、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江河保护治理的全面领导,健全中央统筹、流域协同等工作机制,凝聚江河保护治理合力。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