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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文要求支持引导有条件地区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人。截至6月12日,全国已有近六成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包括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云南省也计划于7月底前全面实现。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孙秀艳)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明确要求“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国家医保局积极响应,推动各地医保部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旨在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切实保障民生。

  截至6月12日,已有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所有统筹区,生育津贴均可直接发放至个人,具体包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湖北、海南、重庆、甘肃、青海、宁夏等。此外,云南省也于近日正式发文,计划于7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总体来看,全国已有近六成统筹区实现了生育津贴的直接发放,这一举措无疑将进一步减轻民众的经济负担。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