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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6月24日电,海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加强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明确用人单位需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完善海上货物运输、航次租船合同等规定。

  新华财经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叶昊鸣)海商法修订草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加强了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明确船员用人单位需依法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

  船员工作条件艰苦且涉外性强,为回应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等建议,草案二审稿增加船员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同时,为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将海上货物运输请求赔偿的请求权与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明确为“一年”,并完善航次租船合同有关规定。

  此外,草案二审稿还完善了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保险和财务保证制度、修改完善托运人的范围、将“运输单证”修改为“提单”、删去内河船舶与内河货物运输参照适用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对船东互保组织的规定。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