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强化航空创新与低空经济发展
AI导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表示,民航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发展促进”章节,支持民用航空制造业创新,完善适航审定体系,并推动低空经济发展,同时加强旅客权益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2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表示,民航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专门增加“发展促进”一章,增加规定国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民用航空制造业创新体系,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大型飞机和先进发动机等研发设计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民用航空制造业发展。
此外,草案二审稿还增加规定国家完善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组织体系和标准规范,加强适航审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基于风险的分类分级适航管理方式,提升适航审定能力和水平;增加规定完善民用机场布局,加快民用航空枢纽建设,构建覆盖广泛、优质高效的民用航空服务体系等内容。
低空方面,增加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推动建设民用低空飞行相关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健全适应低空经济发展要求的适航审定、飞行管理等制度和标准,拓展应用服务领域,促进低空经济发展。这些举措将为低空经济领域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推动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
旅客权益保护方面,草案二审稿在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应当包括的内容中,增加“客票销售、退票与变更、乘机、行李运输”,进一步保障旅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将航班延误或者取消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运输机场运营人应当为旅客做好“餐饮”安排修改为“食宿”安排。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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