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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提出全方位新举措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涵盖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有望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成就获得感及社会安全感。

进一步保障与改善民生,需扩大受惠人群覆盖范围,推动社会保障等提质增优。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意见》,提出系列新举措,有望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成就获得感及社会安全感。

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兜住民生底线

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城乡、行业间存在差别,灵活就业群体基本养老保险断供、弃供现象突出。《意见》将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放在首位,提出扩大覆盖面,稳妥有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比例,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等。

由于医疗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紧密挂钩,《意见》提出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等。此外,《意见》明确加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衔接。

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重点提升“兜准”效应,《意见》提出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等,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兜底”范围,并强调两个“最低标准”。特别是对农村低收入人口,《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提能增收行动。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提升民生质量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现象依然较为突出,除基本养老保险供给外,公共教育与文化体育等产品在城乡、大城市与小城市等之间的分配存在较大差异。《意见》明确要全方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变化相协调,优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意见》提出运用转移支付机制支持面向艰苦偏远地区农村提供形式灵活的基本公共服务,并推动数字智能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推进常用服务事项取消户籍地限制全国通办等。

《意见》特别提出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即采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善转移接续等方式,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

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优化民生结构

《意见》选取教育、医疗和养老托育三大领域作为扩面、提质与增优的重点领域。在教育发展方面,《意见》明确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优质普通高中等。

对于高等教育,《意见》提出支持布局新型研究型大学和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等。在医疗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等。

在养老托育方面,《意见》提出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等。对于托育领域的扩容,《意见》强调要多渠道增加公建托位供给等。

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扩充民生福祉

《意见》提出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的发展目标,指出要发展群众家门口的社区服务,以社区为主场景主阵地,推进服务设施的复合利用,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等。

其次,《意见》明确提高多样化生活服务品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建设,积极推动将利用率高的中小型体育场馆等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

最后,《意见》强调促进包容共享发展,遵循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友好理念,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能力,同时完善青年发展促进政策,清理取消限制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不合理政策规定等。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