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全国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促进企业国际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明确提出,将进一步扩大跨境融资的便利程度。具体而言,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借用外债,此举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跨境融资环境,促进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