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025年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推进会召开,强调国有企业需建立适应原始创新的机制,推动基础研究投入,实施有突破性的制度机制,并健全创新评价与激励机制,鼓励人工智能应用。

  6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5年第二次专题推进会。《证券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各中央企业、各地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改革任务平均完成率已超过80%。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镇强调,国有企业要针对原始创新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技术路线选择、考核激励、宽容失败的机制。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提高基础研究和前沿颠覆性技术投入的比重。要对原始创新实行有别于模仿创新的激励保障机制,在治理体系、研发组织、考核激励、人才使用等方面实施更有突破性的制度机制。

  李镇表示,在健全多维度、多元化的创新评价机制方面,国有企业要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构建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对基础研究领域,可探索建立重大科研任务虚拟量化评价或科研贡献积分制;对应用研究领域,鼓励设置重点科创任务等评价指标。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可建立里程碑节点评价指标,并按阶段给予激励。

  在建立长周期、精准化的创新激励机制方面,国有企业要在薪酬分配上更大力度向科研人员倾斜,用好工资总额特殊事项清单等相关支持政策。要精准规范开展中长期激励。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坚持分类施策,划小单元锁定核心群体,精准匹配激励工具。

  在探索构建具体化、场景化合规免责机制方面,李镇称,国有企业要将尽职合规免责的条款尽量细化、情形尽量场景化,使之可操作、能落地。要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机制,强化整体统筹布局,选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主攻方向”。要加大增量投入力度,规范发展天使投资等。要给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一定的成长呵护包容期。

  李镇表示,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在科研领域的应用,从政策支持、人才培养、标准规范等方面协同发力,完善支持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的制度机制。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