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健全创新评价激励机制
AI导读:
6月17日专题推进会上,国资委强调从健全创新评价机制、建立精准化创新激励机制和探索合规免责机制三方面入手,鼓励科研人员大胆创新。同时,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创新工作。
6月17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5年第二次专题推进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镇强调,要从健全多维度、多元化的创新评价机制,建立长周期、精准化的创新激励机制,并探索构建具体化、场景化合规免责机制三方面入手,以健全创新评价激励机制。这些措施旨在鼓励科研人员放手大胆创新。
其中,合规免责机制的构建特别关键,需将尽职合规免责条款细化、场景化,确保条款可操作、能落地,为科研人员提供明确的行为规范和预期。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及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尽职合规免责衔接机制。
李镇还着重指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需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优化“前置事项清单”,实质性把关重大事项。针对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特点,探索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党建,搭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推动上下游单位合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创新工作不断深化。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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