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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公安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旨在通过分级分类的金融、信用和电信惩戒措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违法犯罪。

11月26日,公安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并将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旨在通过分级分类的金融、信用和电信惩戒措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违法犯罪。

该惩戒办法规定,对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的个人和单位,将采取包括限制非柜面出金功能、停止支付账户业务、不得开设新电话卡等措施。同时,将把惩戒对象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办法共18条,明确了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等内容。惩戒对象包括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实施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等的人员或单位。

对于被惩戒的对象,将根据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适用为期3年或2年的惩戒措施。在惩戒期间,他们将面临金融、电信网络以及信用等多方面的限制和惩罚。

此外,为确保惩戒的适度性,办法保留了被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同时,明确了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等工作的程序和时限,以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表示,该惩戒办法是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的重要配套文件,也是推动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该办法,将进一步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为打击治理涉诈黑灰产违法犯罪提供有效的惩戒手段和政策依据。

据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背后存在庞大的黑灰产从业者,他们通过出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贩卖个人信息、推广引流、程序开发、“跑分”洗钱等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该惩戒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遏制此类行为,切断诈骗犯罪团伙的作案工具来源,降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率。

(图片来源:网络)该惩戒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将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