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发布,深化改革开放新举措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近日发布,意见注重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出了一系列相互配合的举措,具有明显的首创性和引领性。
新华财经北京6月12日电(记者余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近日公开发布。该意见被视为2020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升级版,彰显了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1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意见亮点频现。
首先,意见注重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强调经济领域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协同联动,推出了一系列相互配合的举措。例如,推动新兴领域产业发展与工程教育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以及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等。
其次,意见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关联环节协同放权和协调支持。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难点,如分割确权难、考核机制不健全等,提出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并完善考核及审计管理制度。
最后,意见突出了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制度型开放、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等方面,推出了一批探索性举措,如先行适用国际贸易电子提单、电子信用证等,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以及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等。
这些改革任务具有明显的首创性和引领性,将为我国改革开放进程发挥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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