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法治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正式实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法治保障。近日,浙江大学等联合举办讨论会聚焦民营经济法制建设。多位专家提出良法与善治并行、构建多维司法保护体系等建议,以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创下多个“首次”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简称“民促法”)于5月20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近日,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联合举办的“民营经济法制建设讨论会”在杭州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代表聚焦民营经济法制建设,结合典型案例探讨依法治理与权益保护。
良法与善治须双管齐下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的权益保护在法治上取得了重要进步,为提振信心、凝聚力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保障。”华立集团董事会主席汪力成在会上表示。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全面有效执行至关重要,这不仅关乎若干家涉案民营企业,更关乎整个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汪力成强调,良法与善治必须并行,以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24年以来,跨区域趋利性执法司法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汪力成指出,此类案件中,民营企业往往成为非法掠夺的对象,严重侵害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他们的经营发展信心,也破坏了营商环境、损害了法治权威。
针对此,汪力成提出了四点看法:认识《民营经济促进法》全面实施的紧迫性、重要性;关注实施实效;良法与善治并重。
圣奥集团董事长、浙商总会副会长倪良正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民营企业是重大利好,但真正落地见效还需进一步完善司法环境和政策环境。
浙商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郑明治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施行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民营经济的保护法,让民营经济人士感到安心、看到未来。
建议构建多维司法保护体系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沈田丰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民企护身符,关键在于约束公权力。”他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需聚焦权利保护条款的落地。
多位与会嘉宾以新湖集团“百亿矿权”案为例,呼吁《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建议,对于重要案例,要建立完善的再审提审、监督问责机制。
中央党校一级教授胡建淼表示,民营经济要发展好需得到国家层面支持,目前中央已关注异地执法行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建议构建“多维协同司法保护体系”,包括权力配置改革、技术赋能监督等,以提升执法规范化。
汪力成强调,贯彻执行好《民营经济促进法》要从典型案例纠错开始,实施好法律要看实效、见真章。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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