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民生新政策,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提出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民生。要求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制定实施办法,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等权利,并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6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该意见强调,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善转移接续等措施,逐步调整基本公共服务为常住地提供。特别针对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要求“一城一策”制定实施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此外,还提出要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支持各地统筹资金渠道,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同时引导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以进一步改善民生。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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