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正式通过,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AI导读:
《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正式通过,这是上海紧跟国家战略部署,推进发展规划立法的重要举措。条例的出台有助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提升上海宏观经济治理能级,为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将成熟做法固定为法律制度,确保实施效果,是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对于提升国家发展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自1953年实施“一五”计划以来,我国发展规划体系在持续探索、实践和改革中不断完善,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制度。然而,规划体系不统一、规划目标与政策工具不协调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国家和各省市加快推进发展规划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国家层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国家发展规划法也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地方层面,江苏、浙江、云南等省份均已出台相关法律文件。
规划立法大势所趋。日前,《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正式通过,这是上海作为超大型城市,紧跟国家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发展规划立法的重要举措。该条例的出台,对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提升上海宏观经济治理能级,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重大意义。
《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的前期研究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就已开展。由于规划立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诸多不同类规划,因此需要慎重考虑各类规划间的关系确定、相关部门的职权划分等问题。去年以来,在市人大的统筹指导、市发展改革委的牵头支持下,规划立法的步伐明显加快。
《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坚持前瞻思维和问题导向,既确保了发展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性,又兼顾了发展性、可操作性与社会接受度。同时,该条例还统筹了“共性”与“个性”,遵循宪法与法治精神,严格服从上位法,又紧贴上海实际,创新思路举措,确保规划编制和实施科学民主、法制规范。
从总体工作思路上看,《条例》强调一体化发展,提出与长三角有关省、市建立规划协同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同时,建立从立项到调整的全流程、全闭环的工作体系,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还突出数字化应用,发挥上海在数字政府、数字城市领域的优势,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从具体法律实践上看,《条例》坚持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原则。完善发展规划体系,理顺与其他规划的关系;对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引入专家论证机制;建立监督和追责机制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规划的整体效能和执行力度。
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条例》的发布恰逢本市“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开展之际,其贯彻执行将直接关系到“十五五”规划的质量。后续落地中,要抓好标准统一、动态监督和培训教育等工作,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相信随着《条例》的有力执行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定能编制出高水平的发展规划,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为上海市人大代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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