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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国资央企三级规划体系,完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对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国资委6月6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印发《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这一《办法》首次通过制度形式确立了国资央企三级规划体系,并优化了规划编制、执行、评估、调整、评价等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出资人监管、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办法》共6章39条,明确发展规划作为中央企业的发展纲领,强调企业在分析宏观环境和内部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未来进行方向性、全局性部署,突出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整体性安排。中央企业作为发展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责任主体,其发展规划的决策、编制、调整及执行情况均受到严格规定。

 

 在管理机制上,《办法》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明确决策机构、工作机构及支撑机构,并强调发展规划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强基础信息管理,跟踪监测产业发展动态。

 

 在规划编制方面,国务院国资委负责统筹三级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则需依据上位规划编制总体发展规划、重点领域规划和子企业规划,并严格履行前期研究、编制起草、专家论证、内部决策等程序。

 

 在执行层面,企业需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并与投资、预算、考核等机制相衔接。国务院国资委将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结果作为考核和授权放权的重要依据。

 

 此外,《办法》还对企业发展规划的评估、调整以及股权多元化企业特殊情形、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了发展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