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式启动
AI导读:
国务院日前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以及农村改革新成效。普查涵盖农业生产条件、粮食生产等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通知》指出,普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以及农村改革新成效。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及乡镇人民政府。普查内容涵盖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农业新质生产力、乡村发展及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为确保普查顺利进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普查方式,创新普查手段,加强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同时,要求普查人员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在数据质量方面,《通知》强调要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同时,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行为。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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