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旨在以法治力量破解海洋经济发展瓶颈,推动海洋产业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5年5月28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广东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推动“海上新广东”建设的关键一步,这部地方性法规旨在以法治力量破解广东海洋经济发展瓶颈。《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广东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将引领海洋经济实现新跨越。

立法背景:诸多问题亟需制度性突破

  广东为何要就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进行立法?近年来,中央对于海洋经济的发展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海洋经济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而广东作为海洋大省,其海洋经济的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尽管广东海洋生产总值连续30年居全国首位,但产业发展不协调、科技创新不足等短板制约了高质量发展。因此,以法治护航海洋经济,成为破解“向海图强”瓶颈的关键一招。

  在《条例》的立法探索中,广东将多项实践和创新上升到法律层面,不仅以法治护航海洋经济的发展,亦构建了可复制的现代海洋治理范式。

产业跃升:从传统到新兴的动能转换

  聚焦产业发展,推动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为了推动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条例》结合广东的优势和重点发展领域,对海洋产业进行了全面规划。通过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和陆海统筹,推动海洋产业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例如,广州、深圳正打造“海洋创新发展之都”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珠海、汕头、湛江也在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形成全域联动格局。

  此外,《条例》还引导电子信息企业向海洋领域拓展,推动海上风电等新兴产业向深远海延伸,同时针对传统海洋产业的“痛点”提出改进措施,如简化深远海养殖审批、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等。

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要素向涉海企业集聚

  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是《条例》的又一核心内容。为了提升海洋经济的科技创新能力,《条例》要求加强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涉海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海洋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

  同时,《条例》还提出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涉海企业集聚,支持企业承担海洋科技攻关项目,并强化涉海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海洋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空间管控:从平面开发到立体治理的生态转型

  聚焦资源保护与空间治理,统筹推进海洋开发与生态修复是《条例》的核心要求之一。为了守护海洋生态环境,《条例》严守绿色发展底线,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实施海岸线分类管控,并创新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机制。

  此外,《条例》还抓住了精细化空间管控这一破题关键,要求加强海洋生态空间与开发空间统筹。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南都政务新闻部出品,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