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组反馈常规统计督察意见,指出隐形和新型统计造假问题。各地正持续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的体制机制,推进两项监督同向发力。同时,国家统计局联合多部委印发实施方案,强化追责问责纪法衔接。

日前,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组向7个省(区、市)和3个国务院部门反馈了常规统计督察意见,指出“隐形和新型统计造假问题显现”等。督察期间收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一环。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财会、统计监督的协作。各地正持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推进两项监督同向发力。

今年3月,国家统计局会同相关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强化追责问责纪法衔接。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明确要求,对国家统计局立案调查或直接核查的统计违法案件,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跟踪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32家调查总队均与各省区市纪委监委建立了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贯通衔接方式,是推进监督协同的重要一环。黑龙江省鹤岗市纪委监委与市统计局联合制定移送制度,规范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确保信息互通。

今年4月,甘肃省纪委监委与省统计局联合印发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制度体系指引,确定10项年度工作任务,确保计划互商、信息互通、监督互联。省纪委监委与省统计局共同研究统计移交线索查办情况,协调加快案件办理。

加强对统计监督成果的分析,能有效拓展纪检监察监督的广度。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联合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对国家统计执法转交问题开展全过程监督,认真核查数据真实性。

安徽省滁州市纪委监委对市人民政府移送的统计数据失实问题,问责单位2个,处理党员干部3人。案件办结后,市纪委监委督促总结经验,开展警示教育,联合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检查“回头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