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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针对性地回应企业关切,强化采购方行为约束,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提供国家级保障,旨在解决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等问题。

  中新网北京6月1日电 (记者王恩博)中国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下称《条例》)已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多位专家表示,此次修订针对性回应企业关切,强化采购方行为约束,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提供国家级保障。这一修订,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中小企业权益的维护,也标志着中小企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国家始终高度重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自2020年9月1日实施以来,原《条例》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连环欠”现象频发。为此,修订后的《条例》聚焦解决这些堵点难点,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李红娟指出,修订后的《条例》亮点突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底层保障”。例如,明确了各级政府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方面的责任,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款项支付期限要求,特别是规定大型企业应在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60日内支付款项。此举旨在解决超预算垫资问题,保障中小企业资金流转。

  中小企业经营者们尤为关注《条例》的落实。阔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晓林表示,《条例》对保护中小企业利益是一大利好,期待其赋予企业的权利能够真正落地。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秘书长聂贤祝也强调,新修订的《条例》强化了对采购方行为的约束力度,部分措施为首次推出。

  根据修订后的《条例》,机关、事业单位需每年公开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信息,对失信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并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修订后的《条例》有针对性地瞄准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这一堵点,推出有力措施。长远来看,需用结构性办法打通循环系统,健全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

  在修订《条例》的同时,有关方面也明确将加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对推动清欠工作不力的加大问责,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提出,公正审理涉企民事案件,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此外,5月20日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也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大型企业向中小民营经济组织及时支付账款以及相应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一系列措施,无疑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