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AI导读:
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涉及省农业农村厅原厅长李德明、辽源市委原常委曾海洋、通化市林业局原局长于凤翔及农安县政府办公室。
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情况如下:
1. 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德明不顾地方实际,搞劳民伤财“形象工程”。
2020年5月,李德明在担任通榆县委书记期间,为了追求个人政绩,无视通榆县曾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情况,在财政紧张、刚脱贫摘帽的背景下,擅自改变城区新建公共卫生间的设计方案,扩大面积并豪华装修,导致造价翻倍,远超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李德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吉林省纪委监委的调查。
2. 辽源市委原常委、东丰县委原书记曾海洋盲目举债上马不符合实际的项目,搞“政绩工程”。
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曾海洋在东丰县任职期间,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盲目举债推动巨额资金投入“东丰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项目,但项目自2022年底投入使用以来,入驻企业寥寥,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状态,给地方财政带来沉重负担。曾海洋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吉林省纪委监委的调查。
3. 通化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凤翔在疫木处置中乱作为,严重破坏当地生态。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于凤翔在疫木处置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过度扩大采伐范围,导致林木大面积无证采伐,给当地生态带来重大损失。于凤翔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
4. 农安县政府办公室不作为,督办解决群众信访诉求不力。
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农安县政府在处理群众反映的合隆镇“桃花源著”回迁房二期项目存在质量和逾期回迁等问题时,重视不够,调度跟踪不及时,导致问题长期未解决,引发重大舆情。农安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2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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