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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明确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推动资源环境要素高效配置。我国已建立多个交易市场,并在多地开展试点,未来将逐步建设全国性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

记者5月29日获悉,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

“资源相对短缺、环境容量有限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机制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取得明显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时表示,出台实施《意见》,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资源环境有价”的理念,引导资源环境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

当前,我国已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中国水权交易所,在多地开展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及排污权交易试点,有关交易制度和交易市场愈发成熟。碳排放权方面,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

《意见》围绕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基础支撑,部署了四方面重点任务,旨在解决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存在的边界不清、重复履约、多重获益等问题,推动资源环境要素高效配置,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王毅表示,《意见》是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建设的顶层设计文件,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入系统集成新阶段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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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忠看来,《意见》充分考量资源环境问题的复杂性,明确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分类型、分阶段完善不同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交易制度。

当前,我国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建设一般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随着试点经验日趋成熟以及国家提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逐步建设全国性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成为下一步工作重点。《意见》提出理顺全国市场和地方市场的关系,为未来形成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升配置效率奠定了基础。

总之,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建设是一个需要探索、调整和完善的过程,需持续跟踪研究,认真研判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践不断调整完善。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