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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旨在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构建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支撑,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今天(5月28日)继续举行,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主持全体会议并发表讲话,强调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的重要性。

  《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旨在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构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条例明确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各环节要求,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支撑,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上海市种子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黄莉新指出,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是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从制度层面推进本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为规范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实施提供法治保障。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立法监督和专题调研,助力上海高质量发展。

  此外,会议还围绕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等议题展开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周慧琳、陈靖、张全、徐毅松出席会议,副市长陈宇剑及市监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