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方案出炉,助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AI导读: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外贸外资的“第一梯队”,近日迎来改革创新方案。商务部等部门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对深化国家级经开区改革创新做出具体安排,旨在推动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外贸外资的“第一梯队”,是“投资中国”的优先选择,也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平台。5月2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对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做出具体安排,其中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产业和保障措施、支持外贸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备受市场瞩目。
数据显示,1984年,我国在沿海城市设立了首批14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截至2024年,全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数量已达232个,遍布31个省(区、市),创造地区生产总值16.9万亿元;拥有8.5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18.3%;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0.7万亿元,占全国外贸总额的24.5%;实际使用外资272亿美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23.4%,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强调,当前,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国家级经开区作为稳外贸稳外资的主阵地,责任担当更加突出。
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商务部近日已受权发布。《工作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16项政策举措,旨在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大局,推动其成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示范。
具体而言,在对外开放方面,《工作方案》鼓励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领域外商投资,支持数字服务出口,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国际枢纽物流中心等;在赋权赋能方面,加大先行先试授权,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加强招商队伍建设,优先安排品牌活动等;在财税方面,指导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
此外,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工作方案》聚焦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加强商业转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联动发展,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发展提质升级、“数实融合”。
在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工作方案》针对体制机制、管理效能、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优化园区运营模式、推动行政管理主体与开发建设主体相对分离、完善激励机制、下放省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等任务,涉及“高效办成一件事”、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包容审慎监管、智慧监管等内容。
在要素保障方面,《工作方案》针对土地、能源、人才、资金等工作提出多项“实招”,如支持各地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单列年度土地指标,允许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产业项目,支持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等。
在推动举措落地方面,商务部表示将牵头协调落实《工作方案》各项政策举措,推动各地各部门研究出台配套措施,并在要素保障、安排改革试点任务、下放经济管理审批权限等方面提供更大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地区特色和行业特点,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
生态环境部则对绿色低碳发展做出安排,明确做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的服务保障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经开区开展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试点。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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