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开
AI导读: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从立法层面规范涉企执法。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纠治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建立制度规范从根本上解决反复性、复杂性、顽固性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俊北京报道
乱收费、乱罚款、趋利性执法、徇私枉法等问题,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愈发严重,执法检查被异化为谋取“部门收益”的手段,严重“收割”企业。
对此,自今年3月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从立法层面为规范涉企执法提供了法治原则。那么,专项行动如何与《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效衔接?
徒法不足以自行,专项行动重点纠治乱收费、乱罚款、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四类突出问题,针对反复性、复杂性、顽固性问题,通过建立制度规范,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5月22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表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了规范涉企执法的法治原则和制度基础。
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姜杉回忆,在研究起草《民营经济促进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对通过立法规范涉企执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呼声很高。起草专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作了专题研究论证。
法律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响应、处置企业合理、合法诉求。行政处罚应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格依法处罚、过罚相当。
姜杉介绍,法律要求实施强制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禁止违法干预经济纠纷,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
姜杉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为规范涉企执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反复性、复杂性、顽固性问题,专项行动重点纠治四类问题,包括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加重企业负担,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重点领域为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行政执法事项多、工作量大、行政裁量权基准幅度大的领域。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表示,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防止专项行动“一阵风”、问题反弹。一是加快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重要制度支撑。二是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制定具体规则,通过制度规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加大相关制度的落实力度,推动制度在实践中得到执行,长效化遏制执法乱象。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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