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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要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城市发展可持续性。主要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四个渠道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并计划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持续加大投资支持力度。

  中新网5月20日电国新办20日就《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实施城市更新。4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空间。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既有利于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又有利于释放巨大内需潜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赵成峰介绍,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统筹相关渠道资金,积极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主要通过四个渠道予以支持: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十四五”以来,已累计安排超过4700亿元,支持城市燃气、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2023年增发国债,共安排增发国债资金1400亿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三是超长期特别国债,2024年以来,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纳入“两重”建设支持范围,已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超过2900亿元;四是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厂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这些资金有效推动了城市更新,提升了城市品质。

  赵成峰指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职责分工,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继续统筹用好相关渠道投资,进一步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围绕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运营维护体制,完善价格收费机制等方面,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软建设”。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实施;二是持续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是积极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建立多元化、多层级的资金投入机制,引导支持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银行信贷资金更好参与项目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