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两当县水务局采砂权拍卖合同解除纠纷案进展
AI导读:
甘肃两当县水务局因拍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采砂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投资人起诉获立案,法院已开庭审理,尚未宣判。此前,因投资人主体资格不适格不予立案。涉及采砂权拍卖、国家级保护区及合同解除纠纷等。
界面新闻近日获悉,甘肃两当县水务局因拍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采砂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投资人于2024年10月在甘肃康县人民法院起诉两当县水务局,该案已获立案,并于同年11月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此前,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曾以投资人主体资格不适格为由不予立案。
回顾2015年12月31日,两当县水务局发布嘉陵江采砂权拍卖公告,涉及三段河段。然而,无论是拍卖方还是竞拍方,当时均未意识到二标段和三标段位于国家级保护区内。2016年1月,一标段和三标段分别由两当县东盛建材有限公司和两当县鑫源工贸有限公司拍得,二标段则由两当县通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投资人石良军联合竞得。三方协议明确划分了采矿权归属,但因只能办理一份《河道采砂许可证》,故以通力公司名义开发,实际经营人独立。
在投资上千万进行设备租购、民工招募等前期准备后,两当县水务局于2016年8月16日向通力公司颁发了《河道采砂许可证》。然而,2017年初,甘肃省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整顿行动,二、三标段投资人得知所拍河段位于国家级保护区,无法办理环评手续。水务局随后以“超深开采”为由解除合同,但投资人认为,此行为过于严厉,且一标段同样存在“超深开采”却未被解除合同。
时任两当县水务局副局长承认,因部门间沟通不到位,水务局事先并不知情保护区情况。石良军表示,合同单方面终止后,多次联系水务局希望调解,但因领导更迭频繁,问题始终未解,其贷款利息已翻倍。
2020年2月,石良军起诉两当县水务局,请求确认出让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但因缺少成交确认书和矿业权出让合同,甘肃矿区人民法院裁定不符合起诉条件。代理律师指出,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采矿权出让合同。
2023年,陇南市行政案件实行异地管辖,2024年10月,石良军、两当县通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和两当县鑫源工贸有限公司再次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水务局单方终止协议行为无效,并补偿损失。同年11月,法院开庭审理。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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