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新规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执法效率
AI导读:
辽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清单、规范方式、严格实施等举措,解决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减轻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一直是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顽疾。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辽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清单、规范方式、严格实施等举措,精准解决企业反馈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在解决“谁来检查”的疑问上,辽宁明确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主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工作,确保检查主体的身份清晰。同时,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标准,从源头上明确各部门的权责边界。
针对“如何检查”的疑问,辽宁提出减少检查频次,严格执行“无计划不检查”原则,对专项检查进行严格控制,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限。同时,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推广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减轻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此外,还实施分级分类行政检查,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库”,适当降低检查频次,实现“无事不扰”。
在实施检查方面,辽宁推行“扫码入企”制度,要求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等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后方可进行现场检查。同时,规范现场检查流程和行为,明确检查前需制定方案并报批,检查后及时反馈结果,并为问题企业出具书面指导意见,促进监管与服务的深度融合。
据悉,自2018年实施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审核公示制度以来,辽宁持续减少检查项目,年均压缩率保持在10%左右。同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2024年全省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比例提升至73%。这一系列的“组合拳”有效整治了“任性执法”“选择性监管”等乱象。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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