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证监会近日公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将于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新规强调募集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严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同时,要求上市公司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中介机构需及时核查并报告异常情况。

  记者5月15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严格募集资金监管,证监会正式启动了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修订工作,并于近日公布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该规则将于2025年6月15日正式施行,旨在强化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新修订的监管规则明确指出,募集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专注主业,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规则还明确了超募资金的最终用途,包括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注销等,严禁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同时,新规则严格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占用募集资金。上市公司一旦发现相关违规占用情形,应立即进行信息披露,以防止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对于募投项目需延期实施的情况,上市公司需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中介机构履职尽责方面,新修订的监管规则明确要求,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较大变化时,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详细说明变化原因及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此外,保荐机构还需及时进行现场核查,一旦发现募集资金存在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记者刘羽佳、刘慧)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