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强化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AI导读: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从五大维度全面升级制度体系,旨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修订内容强调专款专用、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率,并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
◎记者张雪
为强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安全性,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下称《监管规则》)。此举旨在通过五大维度——专款专用、用途变更监管、资金安全、使用效率及中介责任,全面升级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监管规则》首先强调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明确超募资金最终用途,并严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同时,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使用进度进行严格监管,防止变相改变用途,并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在资金安全方面,《监管规则》规范现金管理行为,明确产品期限,对资金账户实施更严格监管,提升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能力,推动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确保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
此外,《监管规则》还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便利上市公司置换资金,并明确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时的重新评估论证要求,引导公司密切关注募投项目进展。
对于中介机构,《监管规则》督促其履职尽责,强化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规定保荐机构应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确保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此次修订还删去了独立董事相关要求,并适应公司法修订精神,调整相关表述。现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自2012年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原有规则需进一步完善。此次修订将指引升格为《监管规则》,提升制度约束力,形成更严密的监管网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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