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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住建局近日发布通知,调整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限购和限售政策,包括放开限购、优化转让管理及推行优先申购制度等,旨在满足本地客户置业需求,促进楼市流通。

  南方都市报最新消息,深汕住建局近日发布了一则关于调整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限购和限售政策的通知。据网传消息,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内容。

  首先,限购政策得到放宽,自然人购买商品住房无需再提供无房证明,即暂停了对自然人的限购措施。其次,优化了商品住房的转让管理,规定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的两年内禁止转让。最后,推行了优先申购制度,面积小于12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将优先面向深汕辖区户籍居民销售,第二批销售则放开对其他区域客户的购买限制,而大户型购买资格则不受限制。不过,对于已在深汕辖区内拥有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或其家庭,将不再享有优先申购资格。

  3月10日,南都·湾财社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深汕住建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证实了放开限购和限售的消息,并表示虽然目前尚未发布正式文件,但政策已在实施中。工作人员还指出,限购放开仅针对自然人,限售期调整为两年,其他政策对购房人影响不大。

  与以往政策相比,此次调整有何不同?此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实施了限购政策,居民家庭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两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则不得超过一套。而自2019年底起执行的限售政策规定,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后,需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五年内禁止转让。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深汕此次调整楼市政策仍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旨在满足本地客户的置业需求,并给予深汕户籍居民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时,全面放开限购也为更多非深汕户籍人士提供了置业深圳的机会。此外,限售周期的缩短有助于提升楼市的流通性,促进交易。

  记者观察到,目前深汕已有多个楼盘打出了“住房优惠政策”的宣传海报,吸引了不少客户前来咨询和购房。

  据悉,深汕特别合作区隶属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是中国首个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10+1区之一(深圳10个区+深汕特别合作区),该区域由深圳主导发展,享受全方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同步拥有深圳标准的教育和医疗配套。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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