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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融监管局发文要求人身险公司严禁在保险业务中以特药卡等形式给予合同外利益,避免消费者误解和纠纷,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差异化经营与合规服务。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行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正式发文,明确禁止辖内人身险公司在保险业务中以特药卡、CAR-T卡等形式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之外的利益。

经记者深入调研发现,提供此类特药卡、权益卡服务的机构实际上是第三方公司,而非保险公司本身。一些保险业务员在推销时故意模糊其与保险产品的界限,这不仅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解,更可能引发消费者与第三方机构及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

河南金融监管局严令禁止赠送特药卡

河南金融监管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个别保险公司存在向消费者赠送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的行为,这涉嫌给予消费者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为此,该局紧急发文,要求所有人身险公司立即停止此类行为。

据记者了解,部分保险业务员将赠送特药卡、CAR-T卡等作为吸引和留住客户的一种手段,但获取这些权益卡通常需要购买一定金额的保险产品。

某中型保险公司内部人士透露,一些重疾险、百万医疗险或惠民保等保险产品本身已包含特药、CAR-T等保障责任,且这些保障都明确写在保险合同中。此外,保险公司也会提供一些增值服务,如就医绿色通道、预约挂号、在线问诊等。但此次被监管关注的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实际上是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产品,与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和正规增值服务有所不同。

对外经贸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指出,保险公司提供的正规增值服务通常是通过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来实现的,且这些增值服务都会明确写在保险合同中。如果第三方机构出现问题,保险公司会更换另一家机构继续履行对客户的相关责任。而被监管叫停的这类权益卡,则大多是由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或个人自行采买,没有总对总的合作兜底,既不是保险产品,也不是正规的增值服务,因此容易产生风险。

业务员误导宣传易致纠纷

记者调研发现,部分保险业务员在介绍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时,故意混淆其与保险产品的区别,使消费者误认为这些权益卡是保险保障的延伸。这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还可能导致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

有保险业务员声称,一张10年期的特药卡相当于一份10年期的重疾险,可以享受国内特药、国外特药、海外医疗器械等医疗权益。而“保证续保”“提供XX元保额”等保险业务活动中常见的词汇,也频繁出现在这些权益卡的介绍中。另一位保险业务员甚至称,其提供的特药卡可以保证续保到85岁,最高可提供3000万元的保障额度。

河南金融监管局下发的文件指出,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的提供方为第三方机构,这些机构规模小、实力弱,且未获得金融业务经营资格。其产品模仿保险产品的条款设计和赔付责任,极易引发消费者与第三方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

鼓励探索差异化经营与合规服务

河南金融监管局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营销员管理。严禁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将权益卡作为邀约辅助工具赠送消费者;严禁在保险产品宣传、讲解过程中误导消费者将权益卡与保险公司挂钩;严禁将权益卡所宣称的特药补贴、费用报销等功能与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混为一谈,变相夸大保险责任,欺骗保险消费者。

同时,河南金融监管局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差异化经营,适度提供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的增值服务。鼓励各家保险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细分客户需求,围绕老年人、患病人群、新市民等不同群体,探索提供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差异化服务举措。在服务方式上,逐步从事后理赔向事中事前增值服务转变,不断优化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切实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体验感。

此外,河南金融监管局还要求,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依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业务,严禁以“博眼球”“拼噱头”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华而不实且违反监管规定的增值服务。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