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施行,优化民企发展环境
AI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起正式施行,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等方面完善制度,落实平等对待、平等保护要求,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有关部门将推动配套规定出台,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投资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5月8日,多部门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建立完善制度,落实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有关部门将落实法律要求,推动配套规定出台,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布局,推动金融业为民营经济提供高效、便捷、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完善民企参与重大项目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法律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在公平竞争方面,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非禁即入”;在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使用资金、技术等要素,做到“一视同仁”;在法律保护方面,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在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完善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机制,已在核电、铁路等领域推出重大项目,今年将在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推出总投资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投资,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郑备表示,将持续加强项目服务,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服务;加强要素保障,完善用地、环评等保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助力民营企业创新。
优化信贷供给政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投资融资促进,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金融监管总局正推进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体系等工作。
丛林表示,对小微企业,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提高放贷积极性。民营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近五年年均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金融监管总局还出台无还本续贷政策,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
丛林称,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从监管引导、政策激励等方面持续发力,对不同民营企业精准施策。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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