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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提高个人及家庭贷款最高额度,降低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并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给予优惠政策。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周亮)11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旨在进一步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根据通知内容,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有所调整。具体而言,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而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并申请贷款的,其最高额度则调整至160万元。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对于一般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而对于保障性住房,这一比例更是降低至15%,以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别提到了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优惠政策。这类家庭在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时,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40%。同时,贷款期限也得以延长,最长可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但不得超过68岁。

  在购房资格认定方面,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而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家庭,在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此外,对于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情况,若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其租房提取限额也得以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以更好地满足租房家庭的居住需求。

  此次调整不仅体现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居民住房需求的关注和支持,也进一步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文:记者周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