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2025年5月施行,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工程,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破解投融资难题,包括破除准入歧视和打破融资壁垒,并需多方努力推动落实。

  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其中第三章为投资融资促进专章,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对引导民营经济投资重点领域、完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提供更高水平投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作出规定,旨在破解民营经济投融资难题。

  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民营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却面临着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融资渠道狭窄及融资成本高等障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从投资角度看,市场准入存在隐性壁垒,尽管倡导公平准入的政策明确,但“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仍不鲜见。一些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等领域,民营企业即便符合条件,也常因复杂前置条件、审批流程限制而难以涉足。

  融资方面,银行出于风险考量,对民营企业贷款条件苛刻,抵押物不足成为获取贷款的一大障碍,尤其是轻资产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同时,融资成本居高不下,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贷款利率偏高,额外成本也增加了融资负担。

  针对这些痛点,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三章“投资融资促进”专章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包括破除准入歧视,禁止招标中设置倾向性条款,要求政府采购、重大工程招标全过程公开;打破融资壁垒,要求金融机构接受非传统抵押物,解决轻资产企业融资难题,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为推动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还需多方努力,包括加快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操作流程和标准,建立问责机制;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民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完善财务制度,提升信用水平。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