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要求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完善规则,适当放宽市场限价。电力辅助服务是保持系统稳定的“调节器”,我国电力辅助服务经历了无偿服务、计划补偿及部分品种市场化三个阶段。此次规则发布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三大交易品种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

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通知提出,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需完善现货市场规则,适当放宽市场限价,引导实现调峰功能,同时停止运行调峰及顶峰、调峰容量等类似功能的市场。

电力辅助服务是指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发用两侧主体提供的系统调节服务,是维持系统稳定的“调节器”。

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电力辅助服务经历了无偿服务、计划补偿及部分品种市场化三个阶段。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建立了调峰市场,15个省建立了调频市场,2个省建立了爬坡市场,6个区域分别建立了调频、备用、调峰等市场,这些市场的竞争有效提升了系统的调节能力。

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推进,辅助服务作为重要的交易品种,亟需从国家层面进行统一规范和统筹推进。此次发布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与《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共同构成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三个主要交易品种,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三大交易品种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

规则明确了辅助服务市场的经营主体范围,包括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特别强调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运营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地位。同时,规范了辅助服务交易品种的设立流程,健全了辅助服务费用的传导机制,明确了与电能量市场的衔接机制,并理清了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的职责。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密切关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作用,督促市场运营机构规范组织交易,确保各类经营主体规范参与市场,并对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