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正式实施,包括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等多个专章,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旨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体现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深切关怀与期望。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该法包括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多个专章,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标志着国家对民营经济的立法支持进入新阶段。

  5月20日,寓意美好的日子,正式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体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切关怀与期望。这部法律不仅是国家立法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集中呈现,也是近年来国家层面多项民营经济领域改革与发展政策的法律化表达,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深远影响。社会舆论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审议过程的关注,凸显了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要部署。自2024年2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牵头,历经多次修订,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78条的正式法律条文,展现了立法的严谨与审慎。

  法律是国家态度的最高宣示。《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明确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该法专章规定公平竞争与投资融资促进,强调市场经济的平等对待原则,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平等地位、机会和权利。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法治经济。《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权益保护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规范异地执法行为,体现了对法治精神的坚守和对法治实践的提醒。近期,国家各部门基于法定职权对涉企案件办理进行程序性细化和监督性安排,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扫清障碍。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有效落地需要系统性支持,不仅是对民营经济的促进法、保障法,更是对执法监管权力的约束法、监督法。公检法司各部门需依法行使权力,彼此监督制约,为市场主体提供社会性保障。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