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联合告诫:维护“五一”“端午”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AI导读: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告诫,要求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强化价格自律,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严禁价格欺诈行为,加强重点商品和行业价格监管,共同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中新网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吕少威) 2025年“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告诫:
一、各经营主体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价格自律,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主体应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公示的价格需真实准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网络经营者亦需通过网络页面进行明码标价。
三、严禁价格欺诈行为,如低价诱骗高价结算、虚假折价等。各类销售或服务平台均不得出现此类行为。
四、加强重点商品和行业价格监管:
(一)粮油肉蛋菜奶及药品经营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二)卖场、商场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规范场所内经营者行为,行业协会不得组织串通涨价。
(三)交通客运单位应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落实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做好明码标价。
(四)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价格及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价。
(五)餐饮经营者应清晰标示菜品价格,外卖打包费亦需明码标价。
(六)旅游景区应做好明码标价,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七)节日特色商品零售经营者应合理定价,进行价格比较时,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八)电影、文娱演出等经营者应规范价格行为,做好收费公示。
(九)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应标示维修辅料、零配件价格,上门服务前需出示价目表。
五、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面临罚款。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欢迎社会监督。
“五一”“端午”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监督,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并通过媒体曝光。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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