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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防止地方保护主义,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公正审理涉企民事案件,强化民、行、刑程序衔接,确保案件办理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4月2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通知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并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此举旨在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有效防范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对于涉企新类型案件,应当依法审慎处理,必要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提级管辖。同时,强化涉企产权刑事案件申诉、再审工作,健全有效防范、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在立案和管辖方面,通知要求规范涉企案件立案和管辖工作,防止地方保护主义。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杜绝拖延立案、违规不立案等问题。同时,明确法定管辖为原则,严禁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对于管辖异议或下级法院提请指定管辖的,有关法院应严格审查、依法处理。

  通知还提出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失信惩戒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同时,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及时核查清理失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修复。

  在公正审理涉企民事案件方面,通知要求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制裁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此外,通知强调强化民、行、刑程序衔接,确保案件办理效果。对于涉企民事、行政案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对于无需以刑事案件裁判结果为依据的涉企民事案件,不得拖延民事诉讼。同时,严格规范涉案财物追缴处置,依法维护企业产权。

  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坚持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动,依法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帮助有挽救可能和价值的企业恢复生机。依法有序出清僵尸企业,释放、盘活市场要素资源。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