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自4月起,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在全部地级市正式铺开。借助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工伤职工可轻松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相关费用的直接结算。至‘十五五’期末,将实现全部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全覆盖。

  本报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邱超奕)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自4月起,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在全部地级市正式铺开。借助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工伤职工只需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即可轻松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直接结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详细阐述了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的待遇政策、就医流程、备案手续办理方式、费用结算范围及要求等关键信息。此外,该通知还明确了至‘十五五’期末,将分阶段逐步推进,实现全部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以及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的全覆盖。

  根据通知,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均可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相关费用的直接结算。为确保顺利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申请人员进行备案管理,并加强资金监管和信息系统建设。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