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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布通知,分阶段推进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跨省直接结算,至“十五五”末原则上全部覆盖。同时推动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跨省结算,满足工伤职工就医需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为了提升工伤职工的就医便利性,各地将分阶段推进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自2025年4月1日起,原试点地区将至少有30%以上的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以及新纳入地区至少一家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至2026年底,原试点地区50%和新纳入地区30%以上的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将实现跨省直接结算;至“十五五”规划末期,原则上所有地区的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都将全面覆盖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此外,通知还指出,至2026年底,各省50%以上的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也将支持跨省直接结算,至“十五五”末则实现全面覆盖。为满足工伤职工多样化的就医需求,各省还将积极推动职业病、骨折、烧伤整形等专科协议机构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