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02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的《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损害。新预案系统总结了近20年来突发事件应对的经验教训,并作出创新,提升突发事件应对效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我们常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急预案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损害而预先制定的方案。2025年4月16日,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局长范朝晖在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在应急预案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适用于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指导全国突发事件应对。自2005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来,其在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防范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年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5年2月印发了新的《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范朝晖表示,近年来,应急管理实践不断丰富,各类风险耦合、链发对应急指挥体系、信息报告、协调联动、应急保障等提出了新要求,突发事件应对面临新形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突发事件应对组织指挥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也作了相应调整,因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势在必行。

  新修订的《总体预案》系统总结了近20年来突发事件应对的经验教训,充分吸取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地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在内容和思路方面都有创新。

  《总体预案》坚持党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各级党委及其部门的职责任务,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突发事件应对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针对近年来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中暴露出的问题,如组织指挥体系不健全、风险防控责任不清晰等,《总体预案》聚焦重点难点,提出破解措施,提升应对效能。

  范朝晖还介绍,《总体预案》坚持守正创新,有效衔接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固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成果,注重改革创新,推动突发事件应对各项措施同向发力。

  预案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总体预案》注重强化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各类应急力量和基层单位的作用,推动“文本预案”向“实战能力”转化。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