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耕地保护新通知,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
AI导读: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转发通知,要求各地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零容忍,并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强化规划源头管控,加大用地要素保障,严守法律政策底线红线。
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并结合浙江实际提出相关意见,要求各地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通知强调,对违反“八不准”要求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各地需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稳妥处置、消除违法状态。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将从严从重惩处,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严守法律政策底线红线的要求,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农房,并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一户一宅、限定面积”规定。
为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浙江省将充分发挥年度卫片监测作用,持续攻坚耕地违法“零新增”工作,全面深化“田长制”,推动日常巡查发现机制升级,实现常态长效监管。
同时,通知要求强化规划源头管控,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并加大用地要素保障,合理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和产业建设用地需求。
在部门协同配合方面,浙江省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将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形成打击土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最后,通知提出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利用多种宣传载体加大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并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持续释放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的强烈信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现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省实际贯彻执行。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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