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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与浙江省政府联合发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旨在通过区内区外联动,构建全方位大宗商品资源配置体系,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

据商务部25日消息,商务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已联合发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该《方案》以浙江自贸试验区的舟山离岛、舟山岛北部及南部片区为核心,同时涵盖宁波片区,旨在通过区内区外的联动,构建一个全方位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体系。

至2030年,《方案》期望围绕大宗商品全产业链,建设一系列特色功能岛,扩大储运规模,延伸精深加工链条,完善贸易交易生态,并提升海事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此外,还将显著增强粮食、能源资源等大宗商品的资源配置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大宗商品储运、加工、海事服务基地以及贸易、交易中心,致力于成为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

针对油气、矿石、粮食等关键品种,《方案》围绕大宗商品储运、加工、贸易、交易和海事服务等五个核心领域,综合考虑金融、人员、数据等配套政策,提出了15条重点任务。其核心在于制度创新,旨在突破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大宗商品投资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全面增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方案》强调要完善大宗商品储运基础设施,统筹舟山海域海岛资源,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并加快构建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网体系。同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如股权投资、债券、私募基金等,为大宗商品储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在金融服务方面,《方案》要求提升贸易金融服务水平,推广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优化单位本外币银行结算账户服务,并鼓励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大宗商品专业性服务团队,为大宗商品领域重点企业提供上市和融资支持。

此外,《方案》还提出促进和便利大宗商品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允许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经营主体按照国家规定向境外提供数据,并支持自贸试验区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自行制定区内需要纳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范围的大宗商品数据清单。

商务部表示,将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携手,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将试点任务转化为实际应用场景,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迈向新高度。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